中国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协同发展测度研究

张学儒1,2,*, 刘泽伟1

(1. 河北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石家庄 050061
2. 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石家庄 050061)

摘要: 为定量刻画我国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协同发展程度, 本文在基于2006— 2016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的数据, 运用弹性系数模型和离差系数模型测算我国各省县域单元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的时序变化特征、空间分异差异以及协调发展程度。研究结果表明: ① 我国县城人口数量和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均呈现先增加后略微减少的变化趋势, 两者于2014年达到 峰值, 之后呈现缓慢下降; ②在不断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过程中, 我国县域单元城镇化率远远小于全国平均城镇化率, 县城城镇化水平不及全国城镇化水平的一半。推动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大中城市的发展, 而非县域单元, 人口转移更倾向于大中城市而不是县城; ③基于弹性系数模型得出, 我国除河南、山西和青海外, 其余省份都处于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发展不协调的态势, 不协调类型以A类人地同增失调型 (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增速同为正, 且前者增长率大于后者) 的失调类型为主; ④基于离差系数模型得出, 我国县域单元建设用地与人口增长规模并不协调。我国18个省份处于高度失调的状态, 占比高达64. 29%。其协调程度平均离差系数为2. 32, 远高于我国1. 5的平均离差系数。相关结论可为实现县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优化县域单元结构, 提高县域单元资源的利用效率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关键词: 县域城区, 建设用地增长率, 人口增长率, 弹性系数, 离散系数

DOI: 10.48014/fdg.20221220001

引用格式: 张学儒, 刘泽伟. 中国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协同发展测度研究[J]. 发展地理学前沿, 2023, 2(1): 1-15.

文章类型: 研究性论文

收稿日期: 2022-12-20

接收日期: 2023-03-15

出版日期: 2023-03-28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自2006年的44.3%增加到2016年的57.4%,年均增长率达到1.31%,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地矛盾日益突出。我国县域城镇化进程中存在建设用地规模增速明显超前于人口规模增速的现状。2006—2016年间,我国县域城镇化率从28.97%增加到36.81%,而我国城镇化率由44.3%增加到57.4%,两者由最低相差15.33%到扩大为最多相差20.59%,并且这一趋势还存在继续扩大的趋势。由此可见,县域单元城镇化率发展水平远远小于全国城镇化率。同时,我国县域土地城镇化率为26.82%,基本和全国土地城镇化水平持平。因此,在不断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过程中,推动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大中城市的发展,而非县域单元,人口转移更倾向于大中城市而不是县城。由此可见,我国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发展并不协调,这不仅加剧了县城产业结构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也在直接影响着城乡统筹发展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因此,近年来对县城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协调研究日益成为重点研究问题,学者们开始关注与县城城镇化水平、县城人口与土地协调发展的地区差异性等相关的内容研究。

学者们对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协同发展测度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协调关系及其变化趋势。目前,学者们普遍认为现阶段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之间存在不匹配的情况[1-6],全国尺度上土地城镇化超前于人口城镇化已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同[7-11];陈凤桂等[12]发现我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空间格局具有水平总体偏低、 阶段差距大、区域分异明显等特点。吕添贵等[13]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和耦合协调模型,以南昌市为例,对人口与土地的协调关系进行测度和分析,得出其人口城镇化速度滞后于土地城镇化速度的原因。尹宏玲等[14]以全国所有建制市为对象,对人口-土地城镇化失调等级进行可视化表达,研究发现城市人口-土地城镇化整体上呈现出失调发展态势和明显的地区规模类别差异性, 且趋于下降趋势。吴一凡等[15]以中国636个建制市为研究对象,构建了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耦合发展关系指数,据此划分其耦合类型,诠释了这些耦合特征形成的原因及其内在驱动机制。同时,这种失衡关系在不同地区或城市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规律[16-21]。②城镇化水平的测度及区域差异。如王洋等[22]以2000年和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基本数据和核心指标,评价了中国城市的土地城市化规模、水平、绝对进程和相对进程的空间分异格局,并得出规模越大的城市,土地城市化进程越明显的结论。王婧等[23]利用2000年和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分县数据,结合多元回归模型和主成分分析探讨城镇化空间分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和城镇化发展区域划分,研究表明我国城镇化发展存在区域差异性和“低快高慢”的收敛性。刘彦随等[24]分析了1990年以来中国县域城镇化的时空特征及形成机理,发现自2000年以来中国县域城镇化水平及其变化速度的区域差异逐渐缩小趋势,对县域单元城镇化水平的计算提供了新的思维范式。贾兴梅等[25]以面临着人口异地城镇化、各城市差异明显、中心城市能级不足等问题的安徽省为例,研究其各城市城镇化协调水平的差异,不仅考虑传统类型的城镇化,而且考虑城乡统筹和生态环境。

学界已有研究拓展了县城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协调发展的多维视角,较好地展示了我国城镇化水平在省级层面上的空间分异格局,对于深刻认识县城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协调关系进而优化县城土地利用具有重要意义[26-33]。但从目前的研究进展来看,对于在全国各省县域单元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增长量的协调关系以及其发展动态和形成机理的系统性研究仍有再深入研究的空间,如省内城镇化水平的非均质性,尤其针对基于长时间段下,不同县域单元下人口与土地协调发展的背离程度缺乏定量研究。为此,本文采用2006—2016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的数据,结合弹性系数模型和离散系数模型,对县域尺度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时空特征及其背离程度进行定量分析,判定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程度,以期为制定合理的建设用地管理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1 数据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包括县城人口统计数据和县城建设用地数据,研究时段为2006—2016年。县城人口数据和县城建设用地数据来源于《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06—2016年)。其中,北京、天津和上海缺乏县级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我国台湾省缺乏相关数据。因此,本文研究数据包括我国河北、山东、云南等28个省(区、市)。

1.2 方法

1.2.1 弹性系数

为描述县城城镇化进程中建设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的协同发展关系,采用人地增减变化弹性系数[34](公式(1)),将人口与建设用地协同发展的关系划分为A~H共8种类型(图1)。

(1)

式中:EC为人地增减变化弹性系数;RL为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变化率;RP为县城人口数量变化率。人地增减变化弹性系数模型可以反映出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变化与县城人口数量变化的相对速度关系。同时,根据RLRP的正负方向及EC的大小综合划定协调类型。如图1可示,这8种类型分别指代:A“人地同增失调型”、B“人地同增协调型”、CD“人增地减协调型”、E“人地同减协调型”、F“人地同减失调型”、GH“人减地增失调型”。举例说明如下:①若RLRP位于A区,则说明RLRP同时为正,且前者增速大于后者,即建设用地规模增速更快。这表明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在同时增长,但建设用地规模增速超前于人口规模增长率,土地利用的集约度较低,人口与建设用地关系趋于失调;②若RLRP位于C区,则RL为负RP为正,建设用地规模的增速小于人口规模的增速,表明人口增加而建设用地的规模减小,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减少,土地利用的集约度较高,人口与建设用地关系协调。

图1 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协同发展类型示意图

Fig.1 Coordination category of construction and population at county level

1.2.2 离差系数模型

为测度建设用地增长率和人口增长率之间的匹配程度,采用离差系数模型,其模型较常见且简单易行,可以直观地看到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采用符号Cv来表示离差系数,度量县城建设用地增长率与人口增长率发展速度之间的匹配度,具体公式如下:

(2)

式中:Cv为以离差系数表示的县城建设用地增长率与人口增长率发展速度之间的协调程度;S为标准差;X-为平均值;P表示人口平均增长率;L表示县城建设用地平均增长率。离差系数表征县城建设用地增长率与人口增长率之间增长的差异状况,离差系数越小,县城人口-建设用地失配性越小,说明两者增长速率大致相当,县城人口-建设用地表现出匹配度高的特征;反之,则说明县城人口-建设用地失配性越严重。

2 结果分析

2.1 总体趋势

2.1.1 2006—2016年我国县城人口数量和建设用地面积总体变化趋势

根据图2可知,2006—2016年,我国县城人口数量呈现先增加后略微减少的变化趋势。县城人口数量由2006年的10963.27万增加到2014年的14037.29万,并达到峰值,共增加3074.02万,年均增长人数为384.25万,年均增加率为3.5%。之后两年,全国县城人口总量略呈下降,自2014年减少为2015年的14017.1万,再减少到2016年的13858.3万,共减少178.99万,年均减少89.495万,年均减少率为0.64%。

2006—2016年,我国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同样呈现先增加后略微减少的变化趋势。县城建设用地面积由2006年的13229.07km2增加到2014年的20111.25km2,并达到顶峰,共增加6882.18km2,年均增长面积为860.27km2,年均增加率为6.5%。之后两年,全国县城建设用地面积总量略呈下降,自2014年减少为2015年的20043.07km2,再减少到2016年的19466.6km2,共减少644.65km2,年均减少322.13km2,年均减少率为1.6%。

图2 2006—2016年我国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总体变化趋势

Fig.2 Temporal variations of county construction and county population in China during 2006-2016

2.1.2 2006—2016年我国县域单元城镇率变化趋势

根据图3可知,且我国县域城区城镇化率变化趋势同全国城镇化率变化趋势有所不同。全国城镇化率呈现稳定持续增长的趋势,全国城镇化率从2006年的44.3%增加到2016年的57.4%,增长了13.1个百分点,年均增长率为3.26%,平均城镇化率为51.03%。而县域单元城镇化率呈现先增加后略微减少再缓慢增长的变化趋势,县域单元城镇化率由2006年的15.33%增加到2013年的19.53%,共增加4.2个百分点;2014年,我国县域单元城镇化率略有下降,自2013年减少为2014年的18.91%,减少了0.625个百分点;之后两年,我国县域单元城镇化率呈缓慢上升趋势,由20.38%上升为20.59%。并且,我国县域单元城镇化率发展水平远远小于全国城镇化率,2006年,县域单元城镇率低于全国城镇率28.97个百分点,除2015年外,县域城区城镇化率和全国城镇化率的差距呈现逐渐拉大的趋势,并于2016年达到峰值,相差36.81个百分点。2006—2016年,县域单元城镇化率和全国城镇化率的差额由最低相差28.65个百分点到最多相差36.81个百分点,十年间两者差距增加了8.16个百分点,平均年相差额增加0.82%。因此,在不断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过程中,推动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大中城市的发展,而非县域单元,人口转移更倾向于大中城市而不是县城。

图3 2006—2016年我国县域单元城镇化率和全国城镇化率变化趋势

Fig.3 Temporal variations of county unit urbanization rate and national urbanization rate in China during 2006-2016

2.1.3 2006—2016年我国县城人口年均变化率与绝对增加量空间变化格局

将人口绝对增加量分为四个区间,分别为高幅增长区(190~480),中幅增长区(100~190),低幅增长区(0~100)和高幅减少区[-79.49~0)。根据图4可知,2006—2016年虽然我国大部分省份县城人口数量处于增加趋势,但县域人口数量的增长并未出现在沿海发达省份,而是出现在我国的中部省份,呈现出我国中部各省人口绝对增加量较多,沿海和西部省份人口绝对增加量相对较少的空间格局。①县城人口高幅增长区为河南、湖南、安徽、江西和山东5个省份,十年间共增长了1530.82万人,这五省县城人口增长量占全国52.27%,平均各省年增加人口306.16万人,其中河南十年间共计增长高达474.95万人,占全国人口绝对增加量的16.22%;②中幅增长区包括四川、山西、河北、贵州、甘肃、陕西、内蒙古和云南8 个省份,十年间增长了1060.6万人,占全国县城人口绝对增加量的36.22%,平均各省年增加人口132.58万人;③其余包括新疆、江苏和福建等13个省份在内的大部分省份位于低幅增长区,十年间增长了428.49万人,占全国县城人口绝对增加量的14.63%,其中最低增长人口数量的省份为浙江,十年间仅增加了9.85万人;④县城人口数量在十年间显著减少的省份为广东和重庆两省,属于高幅减少区,分别减少了11.8万人和79.49万人。由图可知,我国各省份之间人口数量绝对增加量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人口绝对增加量最高的河南与最低的重庆相差554.44万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快速发展,农村和县城的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发展潜力更大的城市以便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高的劳动报酬。同时,由于大部分县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产业结构不完整,缺乏必要的产业支撑和经济增长功能,难以起到集聚作用和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作用。因此,大量农村人口并没有向县城转移,而是转向城市化水平更高的城市,这是造成县城人口数量在2014—2016年持续减少的重要社会经济因素。

图4 2006—2016年我国县城人口数量年均变化率与绝对增加量空间变化格局

(注:基于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网站GS(2020)2923号标准地图制作,地图边界无修改)

Fig.4 Spatial pattern of annual average rate of change and absolute increaset in population numbers in counties in China during 2006-2016

根据图4可知,2006—2016年我国大部分省份县城人口数量年均变化率为增长的趋势,我国各省县城人口数量年均变化率呈现“中西部高速增加,沿海地区相对低速增加”的空间格局:①全国县城人口数量年均变化率为2.53%,总体呈上升趋势;②县城人口高速增长区为宁夏、湖南、河南、安徽、西藏、甘肃和新疆7个省份,其中宁夏人口年均变化率高达8.93%,是全国年均变化率的3.54倍,这七省年均变化率平均值为5.31%,是全国年均变化率的2.1倍;③其余大部分地区呈中速增长态势,包括贵州、江西和山西等10个省份,年均变化率在2.09%-3.86%之间,年均变化率平均值为2.83%;④海南、辽宁和福建等9个省份属于低速增长区,年均变化率在0.31%~1.97%之间;⑤年均变化率为负增长的省份包括广东和重庆二省,分别为-0.31%和-4.46%,归于高速减少区。

2.1.4 2006—2016年我国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年均变化率与绝对增加量空间变化格局

按县城建设用地面积绝对增加量分为四个区间,分别为高幅增长区(300~640),中幅增长区(100~300),低幅增长区(0~100)和高幅减少区[-35.55~0)。根据图5可知,全国除重庆县域建设用地因大规模撤县设区的原因而显著减少外,其余各省建设用地面积绝对增加量都呈增长趋势。2006—2016年,我国各省县城建设用地面积绝对增加量呈现“中部高速增加,东西部低速增加”的空间格局:①我国大部分省份集中在高幅增长区,县城建设用地面积高幅增长区包括安徽、河南和山东等9个省份,平均建设用地增长面积为464.97km2,是全国平均建设用地增长面积224.7的2.07倍,10年间共计增长了4184.76km2,其中安徽县城建设面积增长量高达636.41km2,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83倍,这五省县城建设用地增长面积占全国县城建设用地增长面积的66.51%;②新疆、陕西和广西等10个省份属于中幅增长区,平均建设用地增长面积为170.11km2,十年间共计增长了1701.14km2,占全国县城建设用地增长面积的27.04%;③低幅增长区包括辽宁、西藏和湖北等8个省份,十年间增长了441.28km2,占全国县城建设用地增长面积的7.01 %。由图可知,我国各省份之间县城建设用地面积绝对增加量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县城建设用地面积绝对增加量最高的安徽与最低的重庆相差671.86km2

图5 2006—2016年我国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年均变化率与绝对增加量空间变化格局

(注:基于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网站GS(2020)2923号标准地图制作,地图边界无修改)

Fig.5 Spatial pattern of annual county population change and absolute increment at province scale in China during 2006-2016

根据图5可知,2006—2016年我国大部分省份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年均变化率呈增长趋势,我国各省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年均变化率呈现“中部高速增加,部分省份低速减少”的空间格局:①我国大部分省份集中在增长区,县城建设用地面积位于高速增长区的省份包括西藏、宁夏、安徽、贵州和四川5个省份,其中宁夏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年均变化率高达13.99%,是全国年均变化率4.38%的3.19倍,这五省年均变化率平均值为8.63%,是全国年均变化率的1.97倍;③大部分地区呈中速增长态势,包括海南、湖南和甘肃等11个省份,年均变化率在4.08%~5.95%之间,年均变化率平均值为5.07%;④低速增长区包括广西、辽宁和吉林等11个省份,年均变化率在0.91%~3.76%之间;⑤高速减少区为重庆,年均变化率为-2.43%。中部县城建设面积年均变化率大于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由于近年来人口外流现象严重,县城人口数量增长缓慢,因此东北地区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年均变化率较低。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增速缓慢,自然条件较差,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增长缓慢。

2.2 弹性系数模型

根据表1可知,在全国尺度上,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协同发展类型为A类“人地同增失调型”发展类型,即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同时增长且都为正,但建设用地规模增速超前于人口规模增长率,就具体省份而言:①A类“人地同增失调型”的省份包括浙江、江西和吉林等23个省份,占比82.1%;②河南、山西和青海属于B类“人地同增协调型”的发展类型,建设用地规模增速滞后于人口规模增速;③重庆位于F类“人地同减失调型”发展类型,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同时增长但都为负,建设用地规模增速滞后于人口规模增速;④H类“人增地减失调型”发展类型为广东省,建设用地规模增速为负但人口规模增速为正,建设用地规模增速滞后于人口规模增速。分析结果表明,我国近80%的省份都处于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发展不协调的态势,不协调类型以A类为主。虽然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实现同时增长,但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增速超前于人口规模增长率,即伴随着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的不断增加,县城人口数量的增加速度低于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土地利用的集约度较低,人口与建设用地关系趋于失调。

表1 2006—2016年我国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协同发展类型

Table 1 Coordination category of county construction land scale and population scale in urban areas in China during 2006—2016

等级

排序

省份

弹性系数

协调度

RL

RP

亚类

A

1

浙江

9.566

×

3.01%

0.32%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2

广西

5.772

×

3.76%

0.65%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3

吉林

4.115

×

3.14%

0.76%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4

湖北

4.098

×

1.29%

0.31%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5

四川

3.119

×

6.52%

2.09%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6

福建

3.090

×

5.32%

1.72%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7

海南

3.014

×

5.95%

1.97%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8

黑龙江

2.212

×

0.91%

0.41%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9

河北

2.019

×

4.27%

2.11%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0

山东

1.885

×

4.92%

2.61%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1

辽宁

1.867

×

3.54%

1.89%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2

内蒙古

1.856

×

5.02%

2.71%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3

贵州

1.753

×

6.78%

3.86%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4

安徽

1.740

×

8.30%

4.77%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5

西藏

1.667

×

7.58%

4.55%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6

江苏

1.595

×

2.71%

1.70%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7

宁夏

1.567

×

13.99%

8.93%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8

陕西

1.562

×

4.08%

2.61%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20

江西

1.314

×

4.77%

3.63%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20

新疆

1.293

×

5.20%

4.02%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21

甘肃

1.208

×

5.46%

4.52%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A

22

湖南

1.117

×

5.92%

5.30%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23

云南

1.027

×

2.49%

2.42%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B

24

河南

0.963

4.91%

5.09%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B

25

山西

0.833

2.95%

3.55%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F

26

重庆

0.543

×

-6.12%

-8.60%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B

27

青海

0.372

-2.42%

-4.46%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H

28

广东

-4.205

×

1.06%

2.84%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2.3 离差系数模型

本文通过采用离差系数模型以及ArcGIS软件绘制出2006—2016年我国各省县城人口增长率和县城建设用地增长率的协调关系,并将其分为5种类型:A类“重度失调”,离散系数大于0.4;B类“高度失调”,离散系数位于0.3~0.4之间;C类“中度失调”,离散系数位于0.2~0.3之间;D类“轻度失调”,离散系数位于0.1~0.2之间;E类“基本协调”,离散系数位于0~0.1之间(图6、图7)。同时,每种类型按照各省县城人口增长率与县城建设用地增长率的大小划分为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和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两个亚类。

图6 2006—2016年我国各省平均离差系数

Fig.6 Coefficient of variation the average of each province in China during 2006-2016

图7 2006—2016年我国各省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协同发展类型

(注:基于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网站GS(2020)2923号标准地图制作,地图边界无修改)

Fig.7 Synergistic category of county construction and population at province scale in China during 2006-2016

由于没有省份位于中度协调的范围之内,因此表2中没有列出中度失调的等级省份。根据表2可知,我国县域单元建设用地与人口增长规模并不协调,县城人口增长率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的协调关系大多处于重度失调之中,重度失调和基本协调的个数各有18省和5省。县域单元人口与建设用地的增长规模重度失调的省份有河南、海南和内蒙古等18省,离差系数>0.4,平均离差系数为2.32,是全国平均离差系数1.5的1.55倍。其中,海南、青海、广东、福建、湖北和甘肃6省为人口增长率远高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导致的县城人口-建设用地重度失调;而河南、内蒙古、西藏、广西、吉林、陕西、辽宁、重庆、贵州、浙江、河北和黑龙江12省(区)则是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高于人口增长率导致的发展失调。离差系数在0.3~0.4之间的省份有云南和四川,处于高度失调,二者同为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高于人口增长率。轻度失调的省份有江西、新疆和湖南3省(区),离差系数在0.1~0.2之间,三省同为人口增长率高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陕西、山东、安徽、宁夏和江苏5省离差系数在0~0.1之间,平均离差系数为0.042,处于县域单元建设用地和人口增长基本协调阶段。

表2 2006—2016年我国各省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协同发展类型

Table 2 Coordination category of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scale and population at province scale in China during 2006-2016

等级

排序

省份

离差系数

协调类型

人口增长率

建设用地增长率

亚类

A

1

河南

12.523

重度失调

3.33%

5.00%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2

海南

10.896

重度失调

4.06%

-3.46%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A

3

内蒙古

6.790

重度失调

-9.22%

7.67%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4

青海

1.392

重度失调

1.99%

-2.68%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A

5

广东

1.199

重度失调

2.65%

-0.43%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A

6

西藏

1.157

重度失调

-0.39%

4.35%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7

广西

0.988

重度失调

-3.28%

45.03%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8

吉林

0.835

重度失调

0.12%

19.34%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9

福建

0.827

重度失调

22.06%

1.98%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A

10

陕西

0.663

重度失调

0.85%

8.95%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1

辽宁

0.659

重度失调

1.99%

9.81%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2

湖北

0.654

重度失调

0.98%

0.20%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A

13

重庆

0.576

重度失调

0.80%

3.81%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4

贵州

0.558

重度失调

1.92%

7.13%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5

浙江

0.541

重度失调

3.34%

11.78%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6

河北

0.518

重度失调

0.62%

2.08%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7

黑龙江

0.505

重度失调

2.29%

7.21%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A

18

甘肃

0.489

重度失调

11.38%

3.74%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B

19

云南

0.395

高度失调

3.77%

10.98%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B

20

四川

0.381

高度失调

2.45%

5.64%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D

21

江西

0.191

轻度失调

3.12%

2.12%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D

22

新疆

0.171

轻度失调

1.39%

0.98%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D

23

湖南

0.136

轻度失调

4.36%

3.32%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E

24

山西

0.073

基本协调

2.61%

2.26%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E

25

山东

0.061

基本协调

2.32%

2.62%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E

26

安徽

0.044

基本协调

4.62%

4.23%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E

27

宁夏

0.018

基本协调

4.24%

4.39%

建设用地增长率>人口增长率

E

28

江苏

0.012

基本协调

2.59%

2.53%

人口增长率>建设用地增长率

2.3.1 类型一:重度失调

我国县城人口增长率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高度失调的省份有河南、海南和内蒙古等18省份,河南省离差系数居全国最高,为12.52,是全国平均离差系数的8.36倍。人口增长率远高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的省份包括海南、青海、广东、福建、湖北和甘肃6省,导致县城人口-建设用地高度失调;而河南、内蒙古、西藏、广西、吉林、陕西、辽宁、重庆、贵州、浙江、河北和黑龙江12省份则是县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高于人口增长率导致的发展失调。

河南省作为我国劳务人口输出大省和农业大省,2006—2016年河南省县城建设用地面积绝对增加量为592.97km2,位居我国第二,占全国县城总建设用地绝对增加量的9.42%,同时,2006—2016年河南省县城人口绝对增加量474.95万人,位居全国第一,但由于其县域单元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未能充分吸纳大量农村劳动人口,导致人口大量外流,使其县城人口增加量明显滞后于县城建设用地面积绝对增长量。内蒙古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仍然存在着城镇化质量不高、城镇化发展缺乏产业支撑的发展现状,县域单元建设用地利用较为粗放,且农业人口基数较小,迁移到县城的人口比重较低,因此,县城人口增长率滞后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河北省紧邻京津,随着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其承接了大量京津地区的产业转移,建设用地规模在近几年增长迅速,但是,河北省人口主要迁往京津等重要节点城市,县域单元吸纳人口作用较弱,导致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超前于人口增长率。广东省2018年城镇化率达到70.7%,位居上海、北京和天津之后,成为我国城镇化水平最高的省份。其城镇化所处的阶段已越过大中城市吸纳人口的主要时段,中小城市尤其是县域单元的成为推动城市化进程的主要力量,人口开始向县城集聚。

青海和甘肃位于我国西部地区,由于自然环境较为恶劣,且城市化水平较低,分别为54.47%和47.69%,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且第一产业比重相对其他省份较高,区域内城市总数较少,大中城市数量偏少,县城成为了集聚人口的主要区位节点,因此,县城人口增长率较高,出现县城人口增长率高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现象。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三省中不少资源型城市面临资源枯竭的现状,城市发展活力较低,已开始呈现收缩的趋势。三省十年间县城人口绝对增加量分别为12.69万人、12.5万人和36.14万人,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0.433%、0.427%和1.234%,县域单元人口增长缓慢,处于人口增长率滞后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的高度失调发展模式。

2.3.2 类型二:高度失调

我国县城人口增长率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中度失调的省份为云南和四川,离差系数在0.3~0.4之间,二者同为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高于人口增长率从而导致的高度失调。

云南和四川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属于劳务输出大省,劳动力人口倾向于去东南沿海务工,造成本省县城集聚人口能力较差,二省平均县城人口数量增长率为3.11%,而二省平均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增长率为8.31%。因此,随着县城建设用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增长率远大于人口增长率,县城发展处于人口与建设用地发展高度失调的状态。

2.3.3 类型四:轻度失调

我国县城人口增长率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轻度失调的省份有江西、新疆和湖南三省份,离差系数在0.1~0.2之间,三省份同为人口增长率高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而导致的轻度失调。

江西和湖南二省的城镇化率分别为59.58%和56.02%,城镇化水平中等,其中江西省2006—2016年的县城人口数量绝对增加量达到了212.49万人,居全国第四;而湖南省达到了366.65万人,居全国第二,是全国平均增加量104.59万人的3.51倍。2006—2016年,江西省的人口增长率和建设用地增长率分别为3.12%和2.12%,湖南省的分别为4.36%和3.32%,新疆的分别为1.39%和0.98%,三省增长率的差值仅为1%、1.04%和0.41%,三省平均增长率差值为0.82%。县城人口数量的高速增长和建设用地规模的缓慢增加,使其处于人口增长率高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的轻度失调阶段。新疆城镇化水平较低,仅为50.91%,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自然资源的约束和生态环境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地县城的发展,县城综合发展能力弱,对建设用地需求较低,建设用地扩张的速度较慢,从而使人口增长率高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

2.3.4 类型五:基本协调

我国县城人口增长率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基本协调的省份有山西、山东、安徽、宁夏和江苏5省份,离差系数在0~0.1之间,其中山西、安徽和江苏为人口增长率超前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而山东和宁夏则是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高于人口增长率。

江苏城市化水平达到了67.7%,江苏县域单元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产业结构完整,劳动力就业充分,吸纳大量农村人口,江苏省在保持了稳定的人口增长率和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的情况下,实现了人口与建设用地的基本协调增长。山东省是我国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沿海大省之一,其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快,建设用地面积增长迅速,实现了县城人口和建设用地面积增长率基本协调的增长态势。

3 结论

我国县域单元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变迁的协同测度研究已经逐渐成为焦点问题,本文通过弹性系数模型和离差系数模型来测算我国28个省级行政单元中,县域单元2006—2016年县城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变迁的协同测度,主要结论如下:

(1)我国县城人口数量和县城建设用地面积均呈现先增加后略微减少的变化趋势,两者于2014年达到峰值,之后呈现缓慢下降。在不断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县域单元城镇化率远远小于全国平均城镇化率,县城城镇化水平不及全国城镇化水平的一半。推动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主要力量来自于大中城市的发展,而非县域单元,人口转移更倾向于大中城市而不是县城。

(2)基于弹性系数模型得出,我国除河南、山西和青海外,其余省份都处于县域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发展不协调的态势,不协调类型以A类人地同增失调型(建设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增速同为正,且前者增长率大于后者)的失调类型为主。

(3)基于离差系数模型得出,在研究数据内的28个省份当中,我国县域单元建设用地与人口增长规模并不协调,县城人口增长率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的关系大多处于重度失调之中,重度失调和基本协调的个数各有18省份和5省份。县城人口增长率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的失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表现为建设用地规模超前,人口增长率滞后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包括河南、内蒙古、西藏、广西、吉林、陕西、辽宁、重庆、贵州、浙江、河北、黑龙江、云南和四川14省份;另一种情况表现为人口增长率超前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率,包括海南、青海、广东、福建、湖北、甘肃、江西、新疆和湖南9省。同时,山西、山东、安徽、宁夏和江苏5省份处于人口与建设用地基本协调的增长模式。

(4)基于离差系数模型得出,我国县域单元建设用地与人口增长规模并不协调。我国18个省份处于高度失调的状态,占比高达64.29%。其协调程度平均离差系数为2.32,远高于我国1.5的平均离差系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地矛盾日益突出。我国县域城镇化进程中存在建设用地规模增速明显超前于人口规模增速的现状。

利益冲突: 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


[①] *通讯作者 Corresponding author:张学儒zhangxueru5@126.com
收稿日期:2022-12-20; 录用日期:2023-03-15; 发表日期:2023-03-28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19GL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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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Synergistic Development Measurement of Construction Land Scale and Population Scale in Urban Areas of Counties in China

ZHANG Xueru1,2,*, LIU Zewei1

(1.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Shijiazhuang 050061, China
2. Coope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Urban-Rural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Shijiazhuang 050061, 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quantitatively portray the degree of synergistic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land scale and population scale in county urban areas in China, this paper uses elasticity coefficient model and deviation coefficient model to measure the sequential change characteristics, spatial divergence differences and the degree of synergistic development of population scale and construction land scale of county units in each province in China based on the data of China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Statistical Yearbook from 2006 to 2016. The results of the study show that: ①Both the number of population and the area of land for construction in counties in China show a trend of first increasing and then slightly decreasing, reaching a peak in 2014 and then slowly decreasing; ②In the process of rapid urbanization, the urbanization rate of county units in China is much smaller than the national average urbanization rate, and the urbanization level of counties is less than half of the national urbanization level. Therefore, the main force driving China’s urbanization process comes from the development of large and medium-sized cities, rather than county units. Besides, population transfer is more inclined to large and medium-sized cities than to county cities; ③ Based on the elasticity coefficient model, it is concluded that except Henan, Shanxi and Qinghai provinces, the other provinces in China are in a situation where the scale of construction land in county urban areas is not coordinated with the scale of population, and the type of incoordination is of the type of A disproportionate growth of people and land (the growth rate of the scale of construction land area and the scale of population are both positive and the growth rate of the former is greater than that of the latter) ; ④According to the deviation coefficient model,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scale of construction land scale and population growth in county units in China are not coordinated. Eighteen provinces in China are in a state of high dissonance, accounting for 64. 29% of the total. The average deviation coefficient for their degree of coordination is 2. 32, much higher than the average coefficient of deviation of 1. 5 in China. The relevant research results can provide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realizing the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ounty cities, optimizing the structure of county units and improving utilization efficiency of county unit resources.

Keywords: County urban area, growth rate of construction land, growth rate of population, elasticity coefficient model, dispersion coefficient

DOI: 10.48014/fdg.20221220001

Citation: ZHANG Xueru, LIU Zewei. Research on the synergistic development measurement of construction land scale and population scale in urban areas of counties in China [J]. Frontiers of Development Geography, 2023, 2(1): 1-15.